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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积极践行“法治为民” 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法治辽宁
2024-10-24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职能优势,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为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坚持“立法为民”

强化服务民生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将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内容作为重要立法项目,把立法的过程转变为体现人民群众意识和利益的过程。围绕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审核修改《辽宁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提高农村住房建设水平,营造舒适宜居环境。围绕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审核修改《辽宁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加强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保障税费收入,构建税费共治的新格局。围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核修改《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拟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规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复议便民”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和办案流程,精审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加强案前调解打造践行“枫桥经验”复议版本,建立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采取电话疏导、实地调查、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缓和行政相对人同政府部门的“顶牛”情绪,督促各方积极、妥善、协同化解。立足优化审理程序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实现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流程在线办理。立足发挥监督纠错职能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手段,实现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规范。

坚持“全民普法”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坚持把推进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不断推动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打造“普法示范点”。将基层社会治理与普法阵地建设相结合,在全省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评选省级普法示范点200个,培育形成法治辽宁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群众满意“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弘扬履职尽责、乐于奉献、执着担当的“法律明白人”职业精神,参与投票人数达35万余人次。邀请公益律师走进“法律明白人”培训课堂,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400余场次。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开展民法典宣讲4000余场次,举办文艺汇演20余场,解答群众咨询1.4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民法典宣传彩页等60余万份。省内各级国家机关推送民法典解读文章9300余篇,点击量4亿余次,在全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公法惠民”

着力提升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把惠民利民作为第一标准,用心用力用情让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法治保障“力度”、法治为民“温度”。聚焦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发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为群众提供不用找关系“一站式”“全流程”政务服务。充分发挥12348辽宁法网作用,着力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受理咨询1.4万余次,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聚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出10项行政审批减证便民新举措,司法行政系统“即来即办”审批事项提高至50%以上,省、市两级审批事项“全省通办”实现全覆盖,“容缺受理”审批事项提高至50%以上,减少申请材料500余件。聚焦矛盾纠纷化解纾民困。秉持调解为民、惠民、安民理念,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1月至5月,化解矛盾纠纷12.5万件,有效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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